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例所需耗时约莫六个月左右,但实际需要根据具体案情而定。非法拘禁罪,即以拘禁或其他强制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若涉及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进行非法拘禁,则须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情况方可予以立案调查: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
2.三次及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性非法拘禁多达三人以上;
3.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实行捆绑、殴打、侮辱等人身侵害行为;
4.因非法拘禁行为导致他人伤残乃至死亡,以及出现精神异常等严重后果;
5.出于追债目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且存在上述任一种情况;
6.司法工作人员在明知对方无辜的前提下,仍实施非法拘禁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