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有不满14岁之孩童参与抢劫行为,由于其尚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要求,因此不视为犯罪,故此无需接受判刑处罚。
然而,国家会要求该儿童的父母或是监护人对其进行管教;如遇必要情况下,政府亦可能决定对该儿童采取收容教养措施。
所谓抢劫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不当手段,对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当场实施,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其中,“暴力”是指行为人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打击或强制,以排除受害者的反抗,进而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而此处所述的“其他方法”,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暴力、威胁之外,采用其他方式使得受害者无法反抗或不知反抗。凡年满14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不当手段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亦不可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而是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