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之后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之前,相关人员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审批的期限为七个工作日之内。
然而,取保候审需符合以下特定要求:
首先,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罚金等刑事责任;
其次,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性;
再次,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在妊娠期、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则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