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的暴力手段,即是犯罪分子直接针对被害女性施以殴打、捆绑、卡脖颈以及将其压倒在地等危及人身安全或人身自由,致使女性无法反抗的行为方式。而对于胁迫手段而言,则是指犯罪分子对受害女性施以威胁、恐吓等手法,从而实现精神层面上的强制性控制。例如,实施威胁行凶报复、揭示个人隐私、侵害亲属等行为,或是借助迷信进行恐吓等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