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深圳地区,涉及到的帮信罪行,一般会被判定为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缴纳罚金作为处罚方式。但如果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嫌其他类型的犯罪,则将依据更为严重的规定进行刑事判决,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帮信行为,仅仅在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时才会被视为犯罪行为。站在法律的角度分析,只有当存在如下任意一种情况时,才能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情节严重”:
(1)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2)支付结算的金额达到了二十万元以上;
(3)违法所得的金额超过了一万元;
(4)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以及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原因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5)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