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贿罪作为一种典型的职务犯罪类型,其内涵为:国家公职人员通过利用其职务所拥有的特殊优势和权力,向他人强行索取或非法收取财务,并以此为交换条件,为他人谋求种种利益的不法行为。在国家公务人员在经济交流活动过程中,倘若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通过接受各种各样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不当方式获取财富并私自占有,则将被视为构成受贿犯罪。对于已被法院认定犯有受贿罪的案件,将依据其所涉及的受贿金额以及相关情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