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拐骗儿童罪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然而,若存在多次拐骗儿童、对被拐骗儿童存在奴役、虐待情节,或是对被拐骗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导致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忧虑成疾甚至引发其他严重后果时,应按照法定程序加重刑罚。同时,如果拐骗儿童是意图将其作为人质,从而向儿童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勒索财物,则应视为绑架罪处理。此外,如果拐骗儿童的行为直接导致儿童受到伤害,那么这就构成了想象竞合犯。在以抚养为目的的情况下,通过偷盗或者拐骗方式获取幼儿,然后再将其出售的,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此乃司法解释所明确规定)。
然而,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实际上实施了两个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侵犯了两种不同的法益,
因此,刑法理论的主流观点主张,应当将拐骗儿童后产生出卖或勒赎目的,进而出卖儿童或者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儿童进行实力支配以勒索钱财的行为,分别认定为拐卖儿童罪或绑架罪,并与拐骗儿童罪实行并罚。值得注意的是,拐骗儿童罪的保护法益并非监护权,而是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和身体安全,
因此,监护人也可能成为该罪行的共犯。关于“拐骗”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欺骗、引诱以及将儿童偷偷带走、强行夺取等行为,这些都符合拐骗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