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越南刑法中,若个人所涉及到的帮信罪获利仅达到了四百元,便不能算作是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严重情节,因此并不构成帮信罪。
然而,如果确实构成了帮信罪,那么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且可能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对于单位犯下此罪行的情况,则会对单位进行罚款,同时也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样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此外,如果同时还触犯了其他的罪名,那么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那一项来确定最终的罪名和刑罚。
在判定是否构成帮信罪时,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
其次,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
再次,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
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较为严重。关于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为三个及以上的对象提供帮助;
2.支付结算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
4.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以上;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6.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