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案件,当人民法院启动开庭程序时,由检察机关作为起诉方代表出庭参与案件审理。值得强调的是,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案件时,通常以公开形式进行。
然而,当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时,法院将选择不予公开审理;而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案件,若当事人提出不公开审理的请求,法院也可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第一百八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一百九十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
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
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
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査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