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尽管在本质上,非法拘禁罪并没有明确地被划归到涉黑案件的范畴之中,但是若该犯罪举动由具有黑社会性质倾向的犯罪团伙所操控,那么它就很可能会被视作涉黑犯罪行为中的一种。非法拘禁罪常常是牵扯到个体或者小型团体对他人行动自由进行限制的案例,然而涉黑案件则往往是由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集团从事各类犯罪活动,而其中也包括了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