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14周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时,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特别规定予以处置。相较于成年人犯罪,此类案件往往不会立即判定刑责,而要综合考量涉案青少年的行为恶劣程度,有可能通过教育引导、心理矫正等方式以重建青少年性格。
至于对于袭击警察现象的处理,若情状微小,警方亦可能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
然而,若是更为严重的暴力行径,恐怕将触犯妨碍公务罪名。然而,鉴于涉案青少年的身份特性,法庭在量刑时并不会照搬成年人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