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若被合同诈骗行为所害者,其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是有权利提出申述或抗议的。在我国,关于刑事诉讼方面的法律明确规定,如若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在处理某些本应予以立案调查的案件时未予立案侦查感到不满;亦或是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判定不予起诉心存异议,他们皆可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自行起诉书,同时也可以寻求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