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共同犯罪之主体要素在共同犯罪中,其主体条件必须满足两点:
首先,参与犯罪的人数需为两个或超过两个;
其次,各个主体必须达到法定年龄并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进一步地解释如下:
1.人数要求:绝对不能只有一名犯罪人参与“共同犯罪”,即单人犯罪不属于共同犯罪范畴。例如,若某位行为人对他人进行犯罪教唆,但被教唆之人并未实际实施该教唆之罪行,那么,这位教唆者将独自承担所教唆罪行的法律责任,尽管他确实实施了教唆行为,但仍不构成共同犯罪。
2.年龄和责任能力:参与共同犯罪的每一位主体都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3.特殊身份:虽然普通公民通常无法独立构成某些特定类型的犯罪,如贪污罪等,但他们可以与拥有特殊身份的人一道,成为这些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
(二)共同犯罪之客观要素共同犯罪的客观要素,是指参与犯罪的所有人都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种犯罪行为,是指每个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目的,相互关联、紧密配合,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并且他们的行为与最终的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