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敲诈勒索犯罪是无法成立的,这主要涉及到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主观意图及被害人的自愿性质等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真实地进行了敲诈勒索的行为;
其次,行为人需要明确表示其具有获取不当财产权益的意图;再来,如果被害人出于自身意愿而主动给予财物,那么也就不存在敲诈勒索的问题。
此外,如果行为人的威胁或要挟并未真正引起被害人的恐惧情绪,亦或是其所采取的行动并未真正让被害人产生放弃财物的决定,也同样无法构成敲诈勒索罪。简言之,若上述各种情况皆不符合,便可视为敲诈勒索罪未能被判定有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对于敲诈勒索罪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