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关于承担抢劫罪名的嫌疑对象方面,通常情况下,他们是无法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
然而,如果这些涉案人员具备了取保候审政策的特定适用条件,理论上讲是有可能提出申请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涉及到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纳取保候审制度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机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