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者被刑事拘留的情况,其身份认证程序通常具有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启动侦查程序,即当存在充分理由对该退休人士的行为存在犯罪嫌疑的判断时,公安部门应当依法立案进行侦查。
其次,待公安机关完成初步证据收集并确信有必要对涉案嫌疑人采取羁押措施之时,需要向同级别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对其实施刑事拘留。随后,为保障涉案人士的合法权益,在拘留后24小时之内,公安机关应依法将对该名人士的拘留逮捕决定通知其亲属并解释拘留原因。
至于第四个具体步骤,通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相关的退休政策规定,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士在接受刑事调查期间,其所享有的退休福利待遇可能会被暂时停止发放。
最后,在经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之后,案件进入到法院审理阶段,法院根据审理结果来决定是否继续对该退休人士实施拘留或者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