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帮信罪”,即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或活动罪行之简称,该项罪名规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中,系指对知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予以辩解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辅助性服务的行为。要构成帮信罪,需满足以下两大要素:
首先,行为人须在主观上明确知道他人正在从事网络犯罪活动;
其次,在客观层面上,行为人确实提供了实质性的协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