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考虑一名电镀工厂工人是否具备申请取保候审资格时,其涉及的犯罪行为严重程度、存在潜在规避司法程序可能性以及可能对社会带来的潜在威胁等多个因素均需加以综合考量。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相关条件,例如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即可尝试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举例来说,倘若该名工人因触犯环境保护法规而面临指控,但其并无任何犯罪记录并且并非主要责任方,那么他/她便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