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一事同不起诉并无直接关联性。如果行为人符合不起诉的各项前提条件,那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议。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中,我们可以看到有三种类别的起诉裁量形式,即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
然而,不论是何种类型的不起诉决策,都会导致刑事诉讼程序的终止,其法律效力均为对犯罪嫌疑人的无罪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