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取保候审:
首先,他们本人或者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以及近亲属代表向有关公安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和请求;
其次,在接收到上述申请之后,公安司法机关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是批准还是拒绝取保候审的申请。
最后,如果申请得到了批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提供保证人作为担保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