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亲属,若是遭遇刑事拘留事件,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参与案件记录环节。
然而,若公安部门有需求,希望得到您的协助进行调查工作,那么您务必提供全力支持,并以诚实、公正的态度回答问题。
当您接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时,可以前往看守所向您的亲人传递生活费用及其他必需品,但是请注意,在拘留期间,他们将无法与您面谈交流。
此外,您还应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援助,以便代表受刑拘之亲友,委派律师参与相关事宜。在此过程中,能够代理委托律师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同胞兄弟姐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