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虽然拐卖儿童的罪犯将面临严厉的刑罚制裁,但是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并不是所有涉及到此罪名的案件都被判处了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相关法规,若拐卖儿童的行为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则依法可对涉案人员处以死刑惩罚。
然而,最终判处何种刑罚仍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包括犯罪情节的复杂性、犯罪者的悔过诚意以及有无能够减轻或者从轻判刑的相关因素等进行综合考量。对于死刑的决定,必须慎之又慎,通常仅适用于那些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得到宽恕的极端案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