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涉案者为年仅16岁的在校学生,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确实存在被依法实施刑事拘留的可能性。
然而,鉴于该类案例的特殊性,处理过程中将会充分考虑到涉案者的实际年龄与案件性质,尽量遵循教育、感化以及挽救为主导的原则,而非简单地施以刑事处罚。
至于最终是否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则需根据涉案者行为的恶劣程度及其所触犯的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