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这一特定领域中,若相关案件已经进入了国家司法审判阶段,即已经被接纳为诉讼程序的一部分,那么,人民法院将无法通过撤销案件来解决问题,而只能选择公开审理此案件。
然而,当人民法院对某起由公众提出公诉的案件进行详细审查并发现其起诉书具备确切的指控犯罪事实时,法院便会以公开审判的方式对此展开审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