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最实际的办法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被起诉的风险。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超过十二个月;而采用监视居住措施则不能超過六个月。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调查、指控及审判过程不能停滞不前。如果发现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已满,应立即解除相关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时,必须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以及相关单位。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