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安徽省内对于“挪用资金罪”之量刑标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条规定而定。通常而言,当行为人擅自将其所在单位之公款或资金以较大额度挪用,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三个月未予归还,或是用以营利性活动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如若其所挪用之公款或资金被用作非法活动之用途,亦或金额超越常规范畴,则刑期将会相应加重。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需结合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行为人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后方可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