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案人员若符合特定条件,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进行监外执行。
然而,此种情况往往是在案件审判结束后才会出现,而非立案调查时期。监外执行措施包括了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两种形式。它通常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的罪犯,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罪犯等。然而,最终是否批准监外执行,仍需由法院作出裁定,并且必须保证被告人不会借机逃避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