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私营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出现收受贿赂的情况时,将有可能被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例如,若民营企业存在向他人强行索要、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替他人争取权益但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该企业就可能被判定为犯有单位受贿罪。另一方面,假如这类企业在与他方进行经济交易过程中,私下收取各种形式的回扣或手续费,同样也可能被视为触犯了单位受贿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等机构,如存在向他人强行索要、非法接受他人财物,替他人争取权益但情节严重的情况,将面临对单位处以罚金的惩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单位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如在账面之外秘密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则应按照受贿罪论处,并依照前述条款进行相应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