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拘留期一般长达三十七日。此项拘留期限乃公安机关在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侦查过程中所设定的时限。在此期间内,公安机关需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依程序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若涉案人员最终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则其后续司法程序将转入审判环节,而此前所经历的拘留期限并不计入审判期限之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