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非法所得流水达到五百万元人民币(即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已被视为“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并且可能会被处以罚金。
2、根据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当个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若单位触犯上述条款,则应对该单位处以罚金,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在存在前述两种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