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历了保释等待审判之后,被判定有罪并被收监服刑时,这段期间将不计入服刑期限之内。
如若被判处罚金或有期徒刑等刑事责任,那么相应的刑期将会从判决正式生效并且执行之日开始计算。而在判决执行前已经被拘留的日子,也会按照相关规定,每过一天即意味着刑期的减少。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刑期转换并非普遍适用,具体的执行标准还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