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依法拘留之人必须于二十四小时内由警方通知其亲属。
然而,若出现因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主义行为等因素而通知可能阻碍侦查工作进行的情况时,也应尽速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并在该情况消除之后,尽快告知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