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强奸罪属于由国家公诉机关代表人民向法庭提起诉讼的案件,因此,受害者本身并没有权利撤回指控。当这类案件被相关执法机构立案调查之后,便相应地启动了刑事诉讼程序。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环节:侦查阶段、审查批准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以及执行阶段。在每个阶段,都需要依据充足且确凿的证据来判定犯罪分子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确切存在,公安机关有权撤销案件;而检察机关则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无罪判决。这些都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终结方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