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在刑事案件中,委托人是可以通过其选定的代理人来提出控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享有诉讼权的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在面临刑事诉讼时,具备有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权利。这样一来,便意味着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律师皆可代为他人,包括提出控诉或者进行辩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