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并不需要聘请律师。这是由于他们受到的拘留约束使其无法随意活动,同时又普遍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这使得他们很难自主申请取保候审。即便如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人士仍然有资格提交此类申请。
然而,他们并无权面见仍处于监禁状态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无法直接掌握案件的具体细节信息,再加上自身常常也可能对相关法律规定感到困惑,因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人士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同样面临诸多挑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