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中的嫌疑人在被拘留在看守所内的期限通常为14至37天不等。
2.关于具体的计算方法,我们可参照以下规定:
(1)如果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认为某个嫌疑人有必要进行逮捕,那么他们应该在拘留后的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申请,但在特殊情况下,这个期限可以延长至1至4个工作日;
(2)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是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而检察机关则会在收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