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无论是何规模的交易流水,只要涉及到协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即可能构成帮信罪,进而触发立案调查程序。
然而,若流水总额仅为五万元,尚未达到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及违法所得达至一万元这两项帮信罪的立案标准,那么便无法认定为帮信犯罪。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必定不会被判定为帮信罪,还需结合具体案情或所获取的利益数额进行综合判断。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的量刑范围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之间。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帮信行为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方能构成犯罪。对于初次触犯法律的人员,如能主动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还赃款,则可在此基础上获得相应的减刑或免除处罚。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单位在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前提下,仍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帮助,且情节严重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