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被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通常可以正常从事日常生活及职业活动,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若需暂时离境居住地点,则必须提前向负责执行的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故此,被取保候审于上海的个人若有必要前往外地时,须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明确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