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执行刑事拘留期间,尽管此类人员的个人财务资产并不会由于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遭到冻结,但他们却仍旧拥有自主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然而,需注意的是,身处拘留场所中的这些人士往往无法实现个人购买及消费行为,这主要是由于拘留所的制度安排所决定的。他们的日常生活所需,比如衣食住行等方面,均由拘留所负责统一调配和保障,且此类费用大多由国家财政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