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对于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其强制拘留期至少应为三日,若遇特殊情形,公安部门有权适当延长一至四天;而对多次进行此类犯罪活动或者属于团伙犯罪的主要嫌疑人而言,提请批捕期限则可相应延长到三十天。因此,如若涉嫌多次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最长期限将达到三十七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