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陕西省,对于职务侵占罪的认定与审理主要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如前所述,此种违法行为通常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将官职权限滥用于个人目的,未经合法程序便擅自截留、占有其所在机构的财产,且涉案金额较高的行为。关于具体涉案金额的判定标准,则需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司法解释,以及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制定的相关指导性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件会根据经济犯罪的发展趋势进行定期更新,以确保立案追诉标准的时效性。鉴于法律法规中对涉案金额的规定可能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因此,我们在此无法提供确切的数值信息,建议您查阅公布的司法解释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