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侵占罪的法律规定,其立案基准可概括如下:
一是在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下,通过非法手段,采取将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务、遗失物品或被掩埋的物品据为己有的方式,且该行为已导致侵占行为的所需金额达到较大程度,且被害人未能依法予以索回的情况;
二是对于侵占罪的侵占金额,当其介于2万元至20万元之间时,则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而当侵占金额超过20万元时,便可视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