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醉驾案件当中罚金的定额问题,这并非一成不变的设定,而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审判情况而定。通常来讲,罚金被视为刑事惩罚的组成部分,与诸如缓刑、拘留或者有期徒刑等刑罚相互配合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危险驾驶罪的相关内容,然而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罚金的具体额度,仅表述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实际上,罚金的具体数额将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被告人家境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