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这一措施并不会给案件当事人留下任何形式的犯罪纪录,仅当被判定有罪后,相关信息才会被登记为犯罪记录,也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案底”。案底,实际上是指某位人员曾经实施过犯罪行为的历史记录,这一概念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具体含义主要指个人在过去的刑事犯罪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通常由公安机关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司法手段,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真的存在犯罪事实,因此也就无法对他们进行定罪量刑,进而也就不可能留下案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