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对于正处在哺乳期间并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女性罪犯,其最长的哺乳期限设定为十二个月。如果在这一期间内,该名女性罪犯成功分娩,由于她仍然处于哺乳期,因此可能会导致对现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
然而,我们可以向您保证,基于保护母婴权益的基本原则,即使在可能面临刑事审判和判决的情况下,也绝对不会实施诸如逮捕等过于严苛的强制手段。如果最终被认定有罪,大部分情况下将会采用监外执行的方式。当哺乳阶段结束之后,如果确实需要执行刑罚,才会重新将其收押。当然,如果被判定为实刑,那么就必须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正式的监外执行。
至于取保候审,它是指侦查机关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以此来确保他们不会再次逃跑或者阻碍调查工作,并且保证他们能够随时听从传唤,以便接受相应的司法处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