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集资诈骗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如未能对其所涉嫌的资金去向加以详细交代,将有可能导致其在刑事审判环节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由于这一行为可能被视为妨碍司法程序的公正性,所以法院在量刑裁决上势必会对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及退还赃款的实际表现予以充分考量。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九条以及第二百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诈骗类犯罪的量刑标准,往往与其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有着密切关联。若被告人无法明确解释涉案资金的具体流向,那么他们在进行有效赔偿方面便可能遭遇困难,进而对其最终所应承受的刑罚程度产生直接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