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彰武市关于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主要是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施行,特别是在进行侦查环节时,这个环节往往由主办单位来决定是否实施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作用在于,让涉嫌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在承诺保证不会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的前提下,能够获得暂时性的人身自由,离开被拘留或监管的场所。但是,这个特定实施地点将取决于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该地区司法机构的相应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