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享有基本的日常生活权利,包括与人交往。
然而,他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条例以及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坚决避免触犯取保候审的各项限制。例如,他们不得销毁任何有利于案件侦破的证据、妨碍证人提供真相或与同案嫌疑人串谋犯罪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