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法规,对于在公路上实施危险驾驶行为的情况,通常会给予拘役刑罚和罚金的处罚。【危险驾驶罪】规定,如果在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辆时有如下几种情况之一出现,将被判处拘役并处以罚金:
(1)进行暴力性的追逐竞赛,情节恶劣;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3)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对于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者,如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应按照前述规定接受相应处罚。若存在前述两项行为,并且同时构成了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