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抢劫罪行的罪犯在服役期间若能展现出诚挚的忏悔之意、卓著的立功表现乃至重大立功表现,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相关法条规定,他们将有资格获得减刑的宽待。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任何形式的减刑都需通过执行机构提出相应建议并经由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而最终裁定。除此之外,国家法律还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蓄意谋杀、强奸、抢劫、绑架、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行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减刑标准应严格遵循相关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